9/18/2012

早餐時光


我不懂為什麼一張機場照,一句小作家,一個看起來很像保鑣的男朋友(?)就讓我寫了這東西(抱頭大叫)
重點是我連下一篇都想好了!!!!!!!!!!!!!
好可怕啊──

希望大家會喜歡人妻小作家和宅男花主唱TTTTTTTTTTTTT











  「……唔?」

  金聖圭眨眨迷濛雙眼,正在開機中的大腦還無法運轉。
  但視線一見到男孩熟睡中的臉蛋就不自覺揚起笑容。
  這個看起來很呆、綁了根和他很不搭的沖天炮的宅男,和昨天晚上趕稿之餘的休息時間在音樂節目上看到光鮮亮麗的偶像,如果說他們是同一個人的話,肯定要嚇壞全世界Paradise的歌迷。

  揪住男孩的鼻,沒吵醒他,但呼吸困難讓他忍不住微皺眉頭,發出怪聲。

  作家和歌手乍聽之下完全扯不上關係的職業,有時候就連金聖圭都覺得他們會在一起是件很不可思議的事。

  醒了不急著下床,包著純白色的被子,他還想多看看男孩。
  再過幾個小時,鬧鐘或經紀人就會殘忍的中斷他的睡眠時間,接著這個身穿紅色運動褲像是萬年重考生的宅男,就要透過灰姑娘教母般的魔法,搖身一變成為現在讓全世界少女為之瘋狂的Paradise主唱──南優賢。

  他們一天相處的時間其實很少,通常只有上午的一到兩個小時而已。

  在南優賢少的可憐的休假日,金聖圭還是得在他的工作室和電腦奮鬥,找尋靈感;幸運碰上金聖圭剛把檔案交給編輯的話,兩個人通常也是在家裡待上一整天,一起看DVD、聊金聖圭最近的新書、聊南優賢新演的戲劇,或是為了國外的工作在陌生的國家遇到什麼新奇有趣的事。

  也許是相處的時間真的太少,他們從來不吵架。
  把可以見面說話的時間拿來吵架太浪費了。

  終於捨得下床的人戴上放在床頭櫃的黑框眼鏡,思考該做什麼樣的早餐讓男孩在保姆車上吃才好。

  平底鍋中的雞蛋煎成金黃色,放到一白一紅的盤子中。
  發呆一分鐘,金聖圭猶豫今天該煮濃湯還是其他飲品。
  
  「早……」微微沙啞的嗓音響起的同時,腰際上多了一雙手環住。

  一轉頭,嘴脣就被身後的人奪去。
  
  「早安,你想喝濃湯還是咖啡牛奶?」
  「我想要吃你……好痛……」
  才剛睡醒就在說下流話,金聖圭沒好氣地輕敲南優賢的腦袋,「喝咖啡牛奶好了。」
  「只要是圭哥做的都好。你昨天又睡在工作室了。」

  南優賢像是還沒辦法離開媽媽的小小無尾熊,一直抱著金聖圭不肯放手。
  雖然有些動作不便,金聖圭倒也沒開口要男孩放開他。
  他不好意思說的是,其實他挺喜歡這麼黏著他的南優賢。

  「嗯……在想我的繆斯在哪,結果好像就不小心睡著。」
  「還好昨天比較早收工,你要是感冒的話,成種就要上吊了。」
  
  這不是玩笑話,金聖圭最近因為想要嘗試不同以往的寫作風格,於是讓李成種替他多接了兩份工作,最少有三本小說等著他完成;若是感冒了,原先說好的截稿日肯定通通都要往後移,這麼一來,身為編輯的李成種不只要對付印刷廠,還有出版社的總編,以及其他……嚴重性足以讓他上吊以死相逼。

  推了推身後的男孩,南優賢聽話地將早餐端到餐桌,貼心的替金聖圭拉開椅子。

  早餐的悠閒時光是兩人忙碌的一天中最重要的,為了繁忙的工作,這段時光就好比帶來動力的太陽一般。

  「哥,我過幾天要去日本。」
  「是要參加什麼音樂盛典吧?浩沅有和我提過。」
  「你……要一起去嗎?」
  「我?」愣了一下,叉子比著自己,金聖圭不解男孩為什麼這麼提。畢竟這不是他第一次為了工作出國,以前也不曾這麼要求金聖圭。

  南優賢的面部表情看起來有些緊張,這讓金聖圭覺得很有趣,他已經很久沒有見過這樣的男孩,就好像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男孩頂著幾乎看不見眼睛的厚重黑髮,手上抓著金聖圭寫的小說,支支吾吾好久才勉強聽的出男孩很喜歡他寫的作品,從出道作到最新出版的小說,每一部都有收藏,還不止看過一次,而是一有時間就是反覆閱讀。當時候,金聖圭只覺得這樣的南優賢很可愛,很開心他的讀者中有這樣可愛的男孩在,從沒想過,過了幾個月後,他的每一天會是從見到南優賢的睡臉開始。

  「那個、去日本的話還是可以寫吧?……小說……」
  「可以啊,只要有帶NB的話,但我跟著去沒關係嗎?」
  「沒關係!大家都很想和哥見面的,社長也說如果是圭哥的話歡迎你一起去日本。」
  
  笑著擦去沾在男孩嘴角的食物殘屑,舔乾淨指腹,「好啊,我和成種說一聲,一起去吧。」

  看著南優賢笑彎的眼,金聖圭也被他的好心情感染。

  其實,男孩要去日本的那一天,本來已經安排好要出席出版社辦的一個酒會,李成種也在上個月就不斷提醒他這個酒會很重要,不出席的話鐵定會把董事惹毛,下場會怎麼樣沒有人知道。

  作為一個暢銷小說家,出版社的當紅炸子雞,金聖圭其實幾乎不露臉,就連當年以出道作拿下新人獎,也沒有出席領獎。任性的行為其實讓從出道到現在已經讓一開始就身為他的編輯李成種,好幾次都哭喪著臉說這一次他可能要被董事炒魷魚,回老家種人蔘。  

  金聖圭也知道因為他的關係,常害李成種睡不好。但他實在對人山人海的酒會、典禮十分頭疼,雖然這一次跟著南優賢一起飛去日本可能也會碰上人群,至少,有可以讓他心安的人在。而酒會,少了李成種,金聖圭覺得他就好像在水泥叢林迷路的小倉鼠,等待他的是嗜血怪獸。

  反正李成種一定有辦法應付的,這麼想著的金聖圭,把他才剛萌上的罪惡感立刻往後腦勺扔。

  「哥,我該走了。」李浩沅傳來的簡訊提醒南優賢,再過五分鐘,保姆車就會抵達大樓停車場。
  「今天會回來嗎?」
  「不要露出這樣的表情,我會捨不得去工作的。」

  手掌遮住金聖圭的雙眼,溫柔地吻過臉頰,鼻子,最後停留在嘴脣,一次又一次的親吻永遠不嫌膩的美好。
  金聖圭從來不曉得,每當南優賢要離開時,他會露出十分寂寞的表情,這讓男孩每次要出門時都飽受內心煎熬。兩個人住起來剛剛好的房子,只剩一個人時實在太過寬敞,他捨不得留下可愛的戀人獨自面對孤單。

  每個作家都有顆敏感脆弱的心,即使金聖圭比他年長兩歲,在南優賢眼中,金聖圭像個需要有人給他滿滿的愛的孩子,一旦沒了愛,彷彿就會隨之枯萎。

  這一次去日本的活動,至少會在當地待上一個禮拜。南優賢好怕這一個禮拜,沒有了他的陪伴,沒有了他的愛,金聖圭會不會就凋零了?

  「晚上……會回來吃飯,我想吃泡菜湯。」  
  「好。」

  看哪,一聽見他會回來吃飯,可愛的小作家馬上就笑開眼。
  可惜討人厭的手機鈴聲響起了,南優賢扁著嘴,依依不捨地看了站在門口目送他的戀人。

  「哥要記得吃飯喔,我會問成種的。」
  「知道了,今天的LIVE我會收看。」

  早餐時光,戀人絮語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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